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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集中供暖消息 来源:三元换热    发布日期:2018/11/15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关注: 返回列表

13日上午,三秦都市报的两部问暖热线热得烫手,说得都是“暖事”,以至于1小时的接听热线时间不得不延长了半小时。热线中,市民集中反映的有八大焦点问题。


问暖热线火爆延长半小时

“叮铃铃……”13日9:50,离西安市物价局相关领导在本报问暖热线接听热线时间还有10分钟,便不断有读者打来热线咨询和投诉,西安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副调研员郭海波已经开始接听热线答读者问。热线响个不停,领导一一解答。11:00,原计划接听问暖热线的时间结束了,可是,还是不断有人反映、咨询,不得不延长到11:20。“热线太火了,老是占线,我离得近,就来现场问问。”亲自来现场咨询的王先生说。记者看到,前后有三位市民来到本报热线室等待接热线的领导接完热线后再咨询。记者现场聆听并采访发现,热线集中反映了8个方面的问题。


集中供暖小区民用和商用价格各多少


市民刘先生问,小区是商住两用,属于市政集中供暖,居民暖气费今冬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来缴费吗?商用暖气费每月每平米7.5元是否合理?


“是的!”郭海波说,西安市城区市政集中供热价格为统一标准,按面积来算,集中供热到居民用户家中的价格为每月不高于5.8元/平方米,按热量来算,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非居民用热价,按面积算,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按流量算,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凡属西安市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热户中的城市低保户执行优惠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按流量为22元/吉焦。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非居民单位也执行居民用热价格。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价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自备锅炉小区热价高怎么办


昨天的上百条热线中,有一半以上反映的都是自备锅炉供暖小区的问题。“我们小区暖气费6.7元,不知道这价格咋来的?物业也没有和我们协商。”“每年都说成本高,年年都涨价,供暖温度却不达标。”多位市民对自备锅炉供暖小区收费高表示不满,寻求解决办法。


“主要把握住三个环节,成本核算、价格协商、公示价格!”郭海波说,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物发[2016]117号),要求西安市实行社会化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制定或调整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应遵照公平、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成本核算、协商公示制度。成本核算依据陕西省物价局《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核算办法》,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拟定供热价格方案,供热单位应将拟定的供热价格方案与代表业主的业委会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没有业委会的居民小区,供热单位可以通过入户、问卷等方式征求业主对供热方案的意见,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签字。即使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供热价格不变,供热单位也须在收费前于小区的醒目位置向业主公布供热价格、供暖时间等信息。公示在前,收费在后,不能只张贴一张收费通知。采暖期结束后,应向业主公示热费收支决算情况。“如果业主和供热单位就供热价格难以协商一致时,有两个解决办法,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也可以向所在区物价局举报,要求落实市物发[2016]117号文件。”郭海波说。


房子不用暖该缴多少费成焦点


很多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是:房子不住人,为啥还要缴50%-100%的暖气费?由于热线太火爆,附近的王先生和薛女士纷纷来到报社热线室现场咨询。王先生叹气道:“我们枫绿国际小区属于自备锅炉分时段供暖,往年温度经常达不到标准,今年我不想用暖了,晚上回去开一会儿空调就行,物业要收50%的基础热费,合理不?”薛女士的房子在高科花园二期,她说,今冬不想用暖,原想着缴纳30%的供暖基础热费就好了,没想到物业要求缴全部的供暖费。


对此,郭海波称,不用热或空置房的居民用户缴多少热费,这个问题先要看前提,如果是按流量计费,而且供暖设施可以关掉阀门,居民在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并在采暖期开始前(11月15日之前)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如果是按面积收费,或是老式小区,没办法关掉供暖设施阀门采取隔断处理,空置费由业主和物业、热力公司进行协商解决。此外,还需要强调的是,必须在供暖开始前向物业提出报停申请,不能是中途提出。对于有物业采取捆绑暖气费、物业费或水电费的做法,他表示这是不对的。


天然气价格调整会影响供暖价格吗


“我们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烧得是天然气,去年一天供暖10来个小时,经常冷得开空调,今年每平米供暖价从4元涨到6元。”在东大街某银行家属院住的李先生诉苦道,物业总说自备锅炉供暖成本高,不知道到底有啥成本?较近又说天然气要涨价了要提高供暖价。


郭海波表示,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核算表中,需要包括:供热总热量、供热标准面积、供热总成本、每吉焦供热成本、每平方米供热成本。其中,供热总成本包括:燃料费、职工薪酬、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辅助材料、外购热力成本以及其他费用。不能口头说成本高,要有具体的公示表。天然气是供热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影响供暖价,不过,目前天然气还未正式涨价。


赠送面积能否用于计算热费


“买房的时候,当时有10平方米左右是开发商赠送的,这个赠送面积能否用于计算热费?对建筑层高超过3米的建筑物如何计算实际热费?”有市民问。


接线领导表示,依据市物发(2011)178号文件规定, 在按面积确定居民或者非居民每月每平米热价时是指建筑面积。赠送面积是否用于计算热费,要以房管部门的房屋实测报告,以及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明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还未取得房产证的,应依据房屋销售合同中的建筑面积计算。对属于市政集中供热的用户,市物发(2012)265号文规定:对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按照《城市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方法》的规定,在计算标准采暖面积时要增加折标系数,具体公式为:实际热费=供热价格×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


有流量表为啥还要按面积计费


“有流量表,为啥不按流量表收费,偏要按照面积收费呢?”舒女士问。


接听热线的领导表示,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2011]146号)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物价局在市物函[2011]178号和市物发[2012]265号文中明确了两种计费方法,并明确了按面积计费的标准和按流量计费的两部制热价的核算方法,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计费,由供热单位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记者查询发现,新的《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供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方式核算;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核算。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多数物业不积极推动按分户计量收费,主要原因是嫌麻烦。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


为啥不按使用面积收暖气费


一些业主提出疑问,为何暖气费要按建筑面积来收而不按使用面积?家里的厨房、阳台还有公摊面积都没有供暖,为何要收暖气费?


接听热线的领导表示,目前,全国多地一般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虽然屋内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暖气片,但暖气会在整个房间内进行热传导,所以对于普通住宅按建筑面积收费。此外,因为按照建筑面积好计算,可以在房产证上找到房子面积的依据,要是根据使用面积比较乱,一是不好测量,二是找谁来测才权威,还要花测量费。


听闻要收取“碰口费” 现场安排调查


市民陈先生投诉称,高陵区馨苑新世纪小区交房10年了一直没给供暖,购房合同上写的双气到户,分户计量,但供暖接口一直没对接。今年说给供暖,但要收取每平米48元的管网费。


郭海波听后表示,不能收取“碰口费”,并现场记录了投诉人的电话,让高陵区物价局对此进行调查并处理。此外,针对另外一位业主反映的其他收费问题,他表示调查后将回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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